可以由别人代领。 (一)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三)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凡属代办提取手续的,代办人都必须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1、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找人代办。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