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5〕12号)精神,经州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5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安世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宏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