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职后,如果没有新的工作单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暂时封存在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之下,以后如果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若为了保持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延续性,回原籍重新就业并在当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通过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缴存证明到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一、辞职后留在本地工作,公积金移方法 1、市管转市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兼并。 2、管转国管:个人供给银行查询单(公积金卡所在银行),提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处理搬运手续。 3、国管转国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兼并。 4、国管转市管:国管单位离职后国管公积金分为两种封存状态(单位内部封存、国管会集封存)。单位内部封存:将市管开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交到原国管单位,由原单位去经办银行办理资金的转移。国管集中封存:将市管开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和身份证号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现公司指定银行,办理资金的转移。二、辞职后去外地工作,住房公积金办理 1、如果新的工作单位为您办理了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将原来的公积金账户内转移至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还有就是您要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申请转移。异地转移公积金所需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可销户所需资料:个人申请报告、阳光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已改制的单位原则要求接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提取)、失业证或二年以上未再就业证明(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