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离职公积金提取条件 离职是不可以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地方都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三、离职后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成都员工离职两年可以提取公积金。员工离职后,如果是本地户口的话,公积金需封存两年才能提取。如果不是本地户口的话,当月办理,第二个月就可以提取。本地的员工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领失业证。员工需凭失业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办理业务。
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方法具体如下:1、首先需要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提取申请表等材料;2、到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同时还需要准备好个人的银行卡;3、然后在申请书上面签字,通过审核后,公积金就会下发到相关的银行账户中。
对于“成都公积金离职多久提取”这个问题,个人观点如下:第一、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时,申请提取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有产权住房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款规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职工代提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还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及配偶签署的委托授权书,委托他人办理提取还须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并由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经其核实后出具加盖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租赁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
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
办理地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线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高新区金城大道965号人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
提取公积金去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本人前往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至公积金联名的银行卡上,申请者可以使用该住房公积金。通常情况下,住房公